27.6.16

一場火災,看香港管治失效

首先,感謝消防員的努力,九龍灣迷你倉大火終於撲滅。祝願仍留院的人員早日康復,並向兩位殉職人員致以最崇高敬意。

香港消防員是專業的,可以十分肯定,過去港英時期留下的一套訓練方式,主權移交後,並沒有大改動。不過關於裝備有否隨年提升,保持在國際前列?前線人員的待遇、工作環境和指引有否改善?暫且疑中留情。但是,香港社會領導階層的水平,比港英年代大大倒退,將好好的一個國際大都會、東方之珠、第一世界城市,硬生生退回第三世界,則毋庸置疑。

這從何說起?從這場火災看來,在在揭露我們的香港,的確已被玩完。

這場火很難救,第一是迷你倉內部間隔極密,通道極窄,儲存物品五花八門,大部分都易燃,卻不知有無可能引致爆炸的,例如壓縮氣體、電池一類非危險品,和其他危險品。第二是舊式工廈沒有灑水系統。換言之,火場裡有極多可燃物料,而且每一格倉內及倉外空間困著的空氣(氧),都有助火勢蔓延,各個火頭困在迷宮裡不能直接被淋熄,只能在大廈外灑水降溫。是以足足燒了幾日幾夜。加上隨著火燒得越久,大廈結構越脆弱,更增倒塌危機,若然造成附近民居商舖人命和財產損失,就不堪設想了。

然而上天還算眷顧香港。戕害香港的,是人禍。

其一,是工廈使用的問題。自九十年代工業北移,大量工廈丟空,這二十多年來,政府從來沒有好好規劃、處理工廈的使用問題。民間智慧發展出來的迷你倉、劏房、辦公桌公司、文化藝術場地、上樓餐廳等等,百花齊放,本來都是很好的構思,容或有違規之嫌,在政府方面,就應該將這些民間經濟活動納入體制中,檢視工廈的老舊情況,研究如何改裝、增修消防設備,逐步使這些經濟活動變得合法和安全。可是,特首也換了三個了,各部門明知有潛在問題,卻無人去碰這燙手山芋,總之一日未出事,一日唔關我事。

其二,是救災的態度。著火的工廈,四周是密麻麻的民居,幾個私人屋苑和公共屋村環繞。火場燒出來的煙,嚴重污染空氣。政府高層應該在第一天便封鎖災區,除救災車輛及人員以外不得進入,只容許少量記者傳媒可逗留在指定安全位置,地鐵也不停站,同時呼籲附近居民疏散,有能力撤離的就自行撤離,並開放庇護中心、渡假村等供暫住。災區居民如沒法上班、上學,必須通知學校和公司,學校和公司也不可處以缺席曠工之處分。如此,讓消防部門無後顧之憂,以謹慎的策略滅火,甚至必要時拆毀大廈,而不必冒險進入火場。對於龜縮不出、卸責、或說什麼災區空氣質素好,嗆喉的毒煙對人體無害之類的特首和高官,我詛咒你們下地獄。

其三,是最令我吃驚的,部分「心懷大愛」的香港人,去送水送飯給消防員。這是什麼一副光景?我以為去災區觀火、拍照、打咭,已經夠反智,可沒想到更有甚者。有什麼地方,會將一件發生中的災難,當作一個景點?怎麼樣的人,會覺得一個國際大都會的消防員,要靠你送水打氣?那儼然是落後地區第三世界的情景了,顯示政府不能管理災難,唯有任由人民亂來。

香港人一向生活幸福,對於災難不免眼淺,哪裡有事,就往哪裡捐錢捐物資,彷彿這樣心裡才好過。消防員當然也會感動的。不過,我不怪普羅大眾,大家不懂,是應該的,各人常識範圍不同。只怪傳媒、社會高層,尤其是官員,沒一個有擔當,帶領普羅大眾,教育市民應有態度,由得這些矯情像病菌般散播,甚至推波助瀾。

要表示心意,捐錢給殉職者遺孀,我不反對。簽弔唁冊、獻花,沒問題。不在災區做的事情,都是可以的。正如我在上文所言,災區應該封鎖,市民不應再前往,第一是為免增加該處的交通負荷,第二是避免你有什麼事的話反而要人救你。這是再也明白不過的。消防員的補給有專門供應,可能他們會埋怨吃不下,但是肯定不會吃壞他們。在高溫的火場出生入死,身體狀況不是一般人能夠理解,我們覺得他們應該可以吃喝什麼,不一定是對的,沒吃錯東西是幸運,如果吃錯什麼,後果承擔不起。若然物資竟然不足夠或者不適合,那絕對是消防部門的失職,更加是社會上層的失職。政府高層或傳媒見到市民這樣熱心,不應不聞不問,更不應大肆表揚,寫那些反智的溫情報導,而是需要站出來,感謝他們的美意,勸他們回家。

當一個社會,上位者無德、無能,不配坐在帶領的位置,在下者不學、失智,這個社會還有什麼前途?主權移交十九年,香港百年基業消磨至此,嗟乎!

23.6.16

迷你倉大火

已經燒了五十多小時,仍未救熄,火場狀況非常嚴峻,已有兩位消防員殉職。

令人心焦。

願天佑香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