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快就知道,有沒有「白武士」打救亞視?這全球第一間華語電視台,命運如何?
我沒有想亞視死,也沒有盼望它活下去。它能否生存,本來應取決於其是否經營得當,事到如今已然鬧劇一場。如果所有令它存在的因素皆滅,它便必須消失。
在香港,一間綜合電視台,並不只是傳媒機構,它最大的業務,是在娛樂圈。過份強調它在「服務」香港市民,是可笑的。那履行公義、報導真相、編採自由,基本上只是新聞部的事。亞視第一隻黑手,由王征入主,搞「ATV焦點」開始,它邁向腐朽,已是不歸路。
更離譜的是,在娛樂方面的業務,這三數年間,亞視是幾乎完全荒廢。不拍劇集,不接廣告,極少自製綜藝娛樂節目。於是藝人捧不起,無廣告收入,不停吃老本,吹噓白頭宮女年代光輝戰績。電視台沒有正確營運,入不敷支是合理結果。沒有節目可做,台前幕後無所作為。有骨氣、有理想、願打拚的話,應該待不下去吧?
王征和亞視員工怎樣搞死亞視,一如共產黨和港豬怎樣搞死香港。亞視就是香港的縮影。
在商言商,股東不再注資,不能說他們錯,一盤生意不想幹了,還丟錢進去是傻瓜。員工沒糧出,正常情況是全體離職,等公司自動清盤。六百餘人不離職,當然各有原因,娛樂圈工作不同普通打工,不能以一般情況推之。不過,既然是你情我願,也就算了,但竟然搞個show,荒謬地邀請別人來加油,議員感動撐場頌讚員工偉大,雖不至惹人作嘔,可是一個意義不正當的打氣節目,無論大家多麼賣力演出,那撲鼻而來的虛偽,只會使我毛骨聳然。
這樣一個show,如果是亞視正式結業,大家來個互勉祝福,誠懇地向觀眾告別,期望日後江湖再見,我還會為亞視衷心感動。
老闆和員工之間怎樣相對,支不支薪,妥不妥協,我們無權置喙。員工不控告公司,我們不能逼他們告。股東不注資,我們罵是站在打工仔立場,但皇帝唔急,太監急嚟做乜?然而亞視既佔用大氣電波,需要依據一套規則發牌營運,並不單純是一普通商業機構,這牽涉到公眾利益的部份,我們就有權管,而且矛頭必須指向政府。
首先,通訊事務管理局原本須於去年11月公佈是否續牌予亞視,現在無故拖延,毫無交代,不其然令人聯想,是行政會議和「一男子」在背後發功嗎?亞視尚欠千萬牌費未交,仍每日廣播,是否該向公眾解釋?其次,勞工處對於公用事業機構高調欠薪,已接獲88名員工投訴,是否該按照法例調查及發出傳票,而非容忍其一拖再拖?其三,垃圾議員在「撐亞視」show公然讚美員工不支薪工作,是扭曲香港精神,踐踏僱員尊嚴。領薪是應份,付出勞力換取報酬是莊嚴的,何以近年香港打工仔女捱生捱死生活卻不得改善,就是有這些妖孽妖言惑眾。
做好工作有糧出,加時有補水,工作有尊嚴,為生計,也為滿足感,兩者平衡,生活和工作雙線健康發展,才是天理。今日香港,冇天理。
娛樂圈是其中一個帶頭做爛的行業。上到位的很風光,新人、沒走紅的卻被剝削得很慘。許多說出來的辛酸史好像笑話,仍有很多人前仆後繼爭崩頭。的確,那份虛榮很吸引,吸引到自願被剝削。也因為這樣,娛樂圈造就許多歪風,藝人成了偽人。值不值得,自己心中有數。我只惋惜明珠蒙塵,曾幾何時香港的歌影視流行文化,我們的創意工業是個大寶藏,堪稱亞洲龍頭、執華語業界牛耳,如今已被污染、衰落,業界中人固然有責,政府也有責,沒有良好發展,觀眾的品味和水平也下降。亞視近年來已對影視業無貢獻,讓無線坐大,無競爭對手之下,製作如流水工業,乏善足陳。王維基的香港電視,雖非驚天動地,至少有誠意、有創新、有驚喜,給藝人有尊嚴的薪金和合理工時,關心員工的伙食,提供健康平衡的工作環境,卻不獲發牌。努力的、做得好的被打壓,hea做的給予包庇,這才是禍害香港的罪首。
亞視若然倒閉,也許是好事,放生一些人,打破這困局、死局。即使政府仍不肯發牌給HKTV(我肯定會好嬲),但把大氣頻譜分給Now和Cable的免費台,也總算引入一點競爭。如果現在亞視還有人才,就爭取加入這些新台,也是一條出路。留在爛台,徒然消磨志向,復教人看不起而已。
10.1.15
2015繼續革命
來源:http://hk.apple.nextmedia.com/news/art/20150110/18997813
《當一個人墮落到宣揚他不相信的東西》
李怡
林鄭月娥為了爭取通過政改,說希望泛民議員拿出政治勇氣,玉成這個她稱之為「一步之遙」的「普選」;多次被問到政改被否決她會不會辭職,她說做人最要緊憑良心。
現在很多人都講憑良心做事,但何謂良心?許多人也講勇氣,但何謂勇氣?筆者且在此作一些釐清。
中國孔孟所說的良心,就是仁義之心。朱熹就孟子說的「良心」作註:「良心者,本然之善心。即所謂仁義之心也。」但儒家對「仁義」也沒有一個清晰的定義。西方的良心亦指道德心,英文Conscience有道德範圍的共同認識之意,因此較為明確的意思是指人類辨別對與錯的價值觀;所謂良心,指一個人所做的事與自己內在價值觀不合時,感到自責之心。
尊重事實,是人類社會最普遍的價值觀。因此,如果你所寫或所講的違反眾所周知的事實,就很難認為這是良心話。比如特區政府向中共提交的「民情報告」,在結語中說,「嚴格按照《基本法》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及決定,讓香港如期依法落實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,是中央、特區政府和香港市民的共同願望。」這怎麼可以說是事實?若非香港市民(至少相當部份市民)對人大決定不滿,豈會有延綿兩個多月而仍未停息的街頭抗爭?說出違背眾所周知事實的話語,很難說是良心話,作出這樣的不實報告,決非憑良心做事。
再說政治勇氣,在佔領運動前林鄭就呼籲過立會議員拿出「政治勇氣」通過「袋住先」方案。倘若林鄭所指的「政治勇氣」,是泛民議員要冒2016年失去議席風險的話,豈不是正好證明否決政改才是選民的「共同願望」?對泛民來說,反映選民意願是他們的義務,違反選民意願除非考慮有其他延後利益。利益交換談不上勇氣。
通常我們說勇氣,是指不惜犧牲自己的政治經濟利益而堅持事實、堅持己見的勇氣,即屈原所說:「亦余心之所善兮,雖九死其猶未悔」。1963年,甘迺迪總統把百年來規模最大的民權法案送進國會,他私下說:「這真的會毀了我,讓我輸掉連任機會。」這需要勇氣。最後他竟然連命都輸掉。德國總理默克爾在日本三一一地震及輻射洩漏之後,決定德國全面禁核,她估計有可能因增加電費而在下次選舉不能連任。這也需要政治勇氣。據實向老闆、上司表達不同意見,需要勇氣。中國古代有這種傳統,比如《資治通鑑》寫唐太宗事:皇帝(李世民)問諫議大夫褚遂良:「卿知道起居注是記載皇帝每日言行,可以拿來看看嗎?」褚遂良說:「史官的職責是紀錄為人君者的言談舉動,備記善惡,使人君不敢胡作非為。未聽說過君上可以自取起居注來看的。」皇帝說:「朕有處事不善,卿也一併記下嗎?」回答說:「臣的職責所在,不敢不記。」黃門侍郎劉洎說:「即使遂良不記,天下百姓也會記下的。」皇上說:「倒也是。」
可是這種傳統,在中共建政後就失傳了。唐朝時說「天下百姓會記下」只是概括言之,現在傳媒及網絡發達,不須記下也足以盛傳矣。港共政權卻背時而進,照中共建政後的政治辦事,於是在雨傘運動兩個多月後,還寫出按照人大決定落實普選是「香港市民共同願望」這種鬼話。
在專權政治的淫威下,我們不能期望港官回復唐朝的諫議傳統,但至少可以解釋一下雨傘運動的肇因是基於市民(哪怕只說是部份市民)對人大落閘不滿吧,何須迎合「上意」而寫出甚麼「共同願望」呢?當自己對於勇氣缺氧到如此程度,還有甚麼資格要求別人有政治勇氣?
林鄭以「機不可失」來呼籲泛民和公眾對於按人大框架定下的普選方案「袋住先」,表示日後還有「改善空間」。但她不可能不知道,人大框架沒有指定只是針對2017年普選,而是指所有的普選,加上中聯辦主任張曉明說過,「不能留有與中央對抗的權力空間」,「那怕只是縫隙」。而任何香港市民的真正民主授權,都是可能削減中央權力的「縫隙」。因此「袋住先」比原地踏步更倒退。因為小圈子選特首,至少市民知道沒有認受性;一旦接受了「袋住先」方案,中共欽點的性質沒變,而因為市民投下了一人一票,賦予了特首的認受性,香港也就淪為中國式的一黨提名的假選舉了。
在香港及西方受教育的梁振英、林鄭月娥、袁國強等人,怎麼可能沒有這種基本認識?筆者想到的是美國十八世紀思想家Thomas Paine的一段話:「當一個人墮落到宣揚他所不相信的東西,那麼他已做好了幹一切壞事的準備。」
林鄭有沒有勇氣承認這句話?
《當一個人墮落到宣揚他不相信的東西》
李怡
林鄭月娥為了爭取通過政改,說希望泛民議員拿出政治勇氣,玉成這個她稱之為「一步之遙」的「普選」;多次被問到政改被否決她會不會辭職,她說做人最要緊憑良心。
現在很多人都講憑良心做事,但何謂良心?許多人也講勇氣,但何謂勇氣?筆者且在此作一些釐清。
中國孔孟所說的良心,就是仁義之心。朱熹就孟子說的「良心」作註:「良心者,本然之善心。即所謂仁義之心也。」但儒家對「仁義」也沒有一個清晰的定義。西方的良心亦指道德心,英文Conscience有道德範圍的共同認識之意,因此較為明確的意思是指人類辨別對與錯的價值觀;所謂良心,指一個人所做的事與自己內在價值觀不合時,感到自責之心。
尊重事實,是人類社會最普遍的價值觀。因此,如果你所寫或所講的違反眾所周知的事實,就很難認為這是良心話。比如特區政府向中共提交的「民情報告」,在結語中說,「嚴格按照《基本法》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及決定,讓香港如期依法落實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,是中央、特區政府和香港市民的共同願望。」這怎麼可以說是事實?若非香港市民(至少相當部份市民)對人大決定不滿,豈會有延綿兩個多月而仍未停息的街頭抗爭?說出違背眾所周知事實的話語,很難說是良心話,作出這樣的不實報告,決非憑良心做事。
再說政治勇氣,在佔領運動前林鄭就呼籲過立會議員拿出「政治勇氣」通過「袋住先」方案。倘若林鄭所指的「政治勇氣」,是泛民議員要冒2016年失去議席風險的話,豈不是正好證明否決政改才是選民的「共同願望」?對泛民來說,反映選民意願是他們的義務,違反選民意願除非考慮有其他延後利益。利益交換談不上勇氣。
通常我們說勇氣,是指不惜犧牲自己的政治經濟利益而堅持事實、堅持己見的勇氣,即屈原所說:「亦余心之所善兮,雖九死其猶未悔」。1963年,甘迺迪總統把百年來規模最大的民權法案送進國會,他私下說:「這真的會毀了我,讓我輸掉連任機會。」這需要勇氣。最後他竟然連命都輸掉。德國總理默克爾在日本三一一地震及輻射洩漏之後,決定德國全面禁核,她估計有可能因增加電費而在下次選舉不能連任。這也需要政治勇氣。據實向老闆、上司表達不同意見,需要勇氣。中國古代有這種傳統,比如《資治通鑑》寫唐太宗事:皇帝(李世民)問諫議大夫褚遂良:「卿知道起居注是記載皇帝每日言行,可以拿來看看嗎?」褚遂良說:「史官的職責是紀錄為人君者的言談舉動,備記善惡,使人君不敢胡作非為。未聽說過君上可以自取起居注來看的。」皇帝說:「朕有處事不善,卿也一併記下嗎?」回答說:「臣的職責所在,不敢不記。」黃門侍郎劉洎說:「即使遂良不記,天下百姓也會記下的。」皇上說:「倒也是。」
可是這種傳統,在中共建政後就失傳了。唐朝時說「天下百姓會記下」只是概括言之,現在傳媒及網絡發達,不須記下也足以盛傳矣。港共政權卻背時而進,照中共建政後的政治辦事,於是在雨傘運動兩個多月後,還寫出按照人大決定落實普選是「香港市民共同願望」這種鬼話。
在專權政治的淫威下,我們不能期望港官回復唐朝的諫議傳統,但至少可以解釋一下雨傘運動的肇因是基於市民(哪怕只說是部份市民)對人大落閘不滿吧,何須迎合「上意」而寫出甚麼「共同願望」呢?當自己對於勇氣缺氧到如此程度,還有甚麼資格要求別人有政治勇氣?
林鄭以「機不可失」來呼籲泛民和公眾對於按人大框架定下的普選方案「袋住先」,表示日後還有「改善空間」。但她不可能不知道,人大框架沒有指定只是針對2017年普選,而是指所有的普選,加上中聯辦主任張曉明說過,「不能留有與中央對抗的權力空間」,「那怕只是縫隙」。而任何香港市民的真正民主授權,都是可能削減中央權力的「縫隙」。因此「袋住先」比原地踏步更倒退。因為小圈子選特首,至少市民知道沒有認受性;一旦接受了「袋住先」方案,中共欽點的性質沒變,而因為市民投下了一人一票,賦予了特首的認受性,香港也就淪為中國式的一黨提名的假選舉了。
在香港及西方受教育的梁振英、林鄭月娥、袁國強等人,怎麼可能沒有這種基本認識?筆者想到的是美國十八世紀思想家Thomas Paine的一段話:「當一個人墮落到宣揚他所不相信的東西,那麼他已做好了幹一切壞事的準備。」
林鄭有沒有勇氣承認這句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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