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.2.16

香港警察,回頭是岸

新年流流,我都想輕輕鬆鬆,不過似乎猴年不會是平靜的一年。香港人應有心理準備,受不住刺激又有能力移民的,早走早著吧。

以前我已經寫過,忠告香港警察,不要被政權利用,做他們的打手,與人民對立。今日我再勸一次,如果繼續執迷不悟,後果會很嚴重。

維繫前線警員的,是一份工作。你們有訓練有裝備,武力和權力比市民強得多。維繫民眾的,叫民怨民憤,不是一件兩件單一事件造成,而是香港人的家逐漸被破壞,到一個地步,生存空間縮無可縮,反抗是必然發生的,並不是什麼難明的大道理。警察在前方與民為敵,有鑊你們揹,有功就你們的署長和高層去領。導火線已燃著,回不了頭了,打起來互有損傷,民眾起初會較蝕底,但一次兩次三次之後,不要小覷怒氣迸發的能量,民一旦不畏死,就不能以死懼之。這絕對不是任何一方想見到,但是衝突只會越演越烈,直至改朝換代。

香港警察,你們應該倒戈,站在人民的一方,成為建國的力量。

三思。

2 則留言:

  1. 如果個個警察都聽你咁講,咁香港就冇警察,到處有其他罪案發生,到時神仙都難救,搵班爛仔o黎維持香港秩序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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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點會呀,我是勸警察學識分是非,上司的order不一定是對的。警察做人民的警察,不做政權的打手,香港才有真正的警察,人民與警察之間的互動應該是善意的,互相合作,互相保護。

    壞人梗係要拉啦,但現在他們有做嗎?比如良景街市的「管理員」打小販,領匯而家話唔關佢地事喎,咁拉唔拉呢?拉小販,還是拉「管理員」呢?

    小販無牌是犯法,但這種犯法不是去危害社會。有得攞牌佢地都想攞。「管理員」是誰授權他們打人、拆人搵食架生?法律之上,還有道德、公義和人情。做什麼工作都好,不能犧牲大是大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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