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.5.15

人生的減法

一個人出生的時候,什麼都沒帶來。然後,一直去要、去拿、去爭取、去獲得;有很多東西想要,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嚮往,例如金錢、物質、美麗、知識、愛情、朋友、家庭、享受、浮華、歡愉、功業……喜歡的東西,會越想要多些,再多些。這階段的人生,是加法;擁有,是一種渴望。

過了某個歲數,或有了點經歷,就開始逐漸捨棄。一切曾經渴求的東西,都可能失去,都可以失去,也許已經覺得不需要。捨棄的過程,有自然流失,也有故意的丟掉和被丟掉。原來統統都是身外物,甚至包括親人,包括朋友,包括自己的生命、意識、自我。人生進入減法的階段,面對失去,依舊坦然、安然,活得越來越輕鬆,直至生命完結,什麼都不帶走。

我已在減法的階段。要學習一笑看風雲過的氣度和寬容,要懂得適時放手、捨得。

2 則留言:

  1. 所以話,人生都唔知為乜?就算得到過,富有過,甚至好似啲偉人咁,留低偉大發明/貢獻又點?到頭來,都只係留命青史.

    所以我諗,我咁勤力做o野,莫講話得到唔多,就算回報多,又有何用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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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我都唔知。但求無愧於天地,隨緣做人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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